北京东方盛起重设备搬运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元

近日,北京东方盛起重设备搬运有限公司因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被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罚款1仟元整同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据公告内容,2024年07月11日08时59分,两名执法人员在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总队九支队大兴执法队办事大厅对北京市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对接的车辆超限信息进行核查。经查2024年07月08日15时27分,经庞安路李家场村西的非现场执法技术监控设备检测,京AED528车辆共2轴,其总重量为20.2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里规定》第三条等超限车辆认定标准,该车限重为18吨,超限重量2.2吨。

北京东方盛起重设备搬运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构成了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违规行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1任元整同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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